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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【記者于國欽╱台北報導】

內政部高層昨(27)日表示,有關地政三法修正草案,已送到行政院審查,修正草案明確要求代銷業者銷售預售屋時,須於簽訂買賣契約後30日內完成實價登錄,至於如何將建商自售預售屋也一併納入登錄體系,行政院將於審查時檢討評估。

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,地政三法修正草案,亦即平均地權條例、地政士法、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,已獲內政部的部務會報通過,送到政院審查,依據修正草案,現行代銷業者於全體預售屋銷售結案後30天內完成登錄的法規,已修正為代銷業者與個別民眾簽訂買賣契約後30日內申報登錄,這一法律的修正將讓預售屋的交易行情,可以更快揭露。

王靚琇表示,這項修法雖讓預售屋的交易行情可以即時揭露,但現行預售屋並非全由代銷業者銷售,有些是建商自建自銷,由於建商並非不動產經紀業,因此無法用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」去要求他們即時登錄交易訊息,本次內政部送至行政院的修正草案,並未納入建商。不過,內政部高層表示,鑑於各界反映這項修法會導致建商與代銷業者差別待遇,進而使得建商以後可能不再委由代銷業者銷售,因此行政院未來審查地政三法修正草案時,會把這個問題納入評估。


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內政部-政院將再評估-220115045--finance.html525全民配屋網關心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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