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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【記者蔡惠芳╱專訪】

鄉林建設集團董事長、中華民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昨(27)日表示,他贊成房價必須「完全透明」,但預售屋只是債權、非物權,若沒有建立好配套,恐將淪為有心業者操弄房價的「作弊」工具。

以下是記者專訪的重要內容:

問:你贊成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」納入預售屋簽約後30天做實價登錄嗎?

答:預售屋價格透過修法予以透明化,這個我百分之百支持,更可藉此引導預售屋市場走向不二價。

問:不過據悉有些建商已開始想辦法規避責任?可能讓建商成實價登錄「無法可管」的漏洞?

答:在台灣現行制度下,不論對建商或代銷來說,要執行預售屋簽約後30天內登錄實價都是挑戰;甚至不排除出現「作弊」,被有心業者炒作。因此,如果做不到完整配套就倉促上路、貿然實施,反而會傷害房地產市場,讓整體建築業都揹上黑鍋。

問:預售屋要在預售階段登錄實價,有哪些可能的爭議和漏洞?建商怎麼看?

答:實務上,預售屋只是一紙合約、不是「物權」,要實價登錄,實務上、技術上會有爭議和困難。第一,預售到完工2∼3年間,若客戶中途解約、退屋、轉賣,那麼先前已登錄申報的價格,怎麼辦?第二,很多預售屋每單位交易條件都不一樣,有些有人情價、折扣價,有些「毛胚」交屋、沒有基本衛浴和廚具等設備,有些格局採光通風不好,所以價格比較便宜,到時候一登錄、揭露價格,反而會誤導外界房價資訊。

第三,預售時坪數、面積,和完工後地政機關丈量、產權登記後的實際面積,會有誤差,買賣雙方必須再互相找補,這些誤差到3年後完工,要怎麼補正正確的成交價格?因此政策上路之前,都必須週延考量。


引用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建商看法-賴正鎰-預售屋非物權-須有配套-220115367--finance.html525全民配屋網關心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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